关于2017年度皖南医学院校长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的通知
发布人:郑兰荣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1289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度皖南医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和《在芜高校校长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芜联组〔2014〕3号)、《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校长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校政〔2014〕37号),我校将全面启动2017年皖南医学院校长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推荐名额

    2017年我校的推荐指标详见下表:

 所需专业

 指标数

 用人单位

 主管部门

 儿科学

1

 市一院

 市卫计委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

 内科学(肾病)

1

 眼科学

1

 外科学(神外)

1

 儿科学

1

 市二院

 妇产科学

1

妇产科学

1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医学检验技术

1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妇产科学

1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芜湖市中医院)

     三、推荐条件

    (一)凡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道德品质优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同专业统招本科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且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须与所需专业对口,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须在80分以上,无补考记录;英语须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6. 研究生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7. 研究生期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称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称号;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8. 身体心理健康,达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如有多人竞争同一岗位按公共学位课程成绩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 在读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在读期间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且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 有学术不端行为或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者。

    四、推荐程序

    根据校政〔2014〕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来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1. 3月17日—24日: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并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

    2. 3月27日:各学院对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并将相关材料及名册(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3. 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材料,根据申报者条件择优推荐,并提出考察和推荐意见。学校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实名推荐,按要求及时报送选拔推荐的相关材料。

    五、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示期如有异议,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推荐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推荐方案给推荐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宣布推荐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53-3932536    监督电话:0553-3932826


附件:1、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2、在芜高校校长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申请审批表(模板).doc

      3、芜湖市2017年在芜高校校长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推荐人选名册.doc

      4、学历学位、党籍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样式.doc

                                                               研究生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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