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部分评定要素的通知
发布人:刘晓平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1804

2016级、2017级: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研究生[2016]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现开始统计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部分评定要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生)。
    二、评定要素时段
    2017年9月1日—至今。
    三、工作要求
   (一)在《皖南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汇总表》中只填写加分依据,暂不填写得分;只填写标红部分,其他要素的填写另行发布通知。所有材料只限使用一次。
   (二)研究生凡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评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各年级公示后于8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四)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五)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切勿改动表格格式。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汇总表(模板).xls  

  

研究生学院  
2018年7月17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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