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进一步规范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皖南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皖南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创新与创优热情,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安徽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中做到科学严肃、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标准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应能体现作者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选题为学科前沿、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 3.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有所创新。 4.函评专家且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的论文。 三、评选办法 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 2.应按照当年毕业硕士论文的5%比例,推荐评选出本年度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当年6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申请者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皖南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4.对符合标准的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外校同行专家通讯评议的方式进行评选。由研究生部组织校内专家对通讯评议结果进行审定,并提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5.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作为今后推荐安徽省优秀学位论文的依据。 四、表彰与奖励 1.学校对论文作者颁发奖励证书。 2.学校奖励硕士生论文作者奖金500元。 五、其他事项 1.为增加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设立为期7天的公示期。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复议。 2.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部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3.对已批准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将作出撤消对作者奖励的决定并予以公布。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