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研究生[2019]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评定要素时段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自评
研究生本人按照综合素质评定指标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申请书》(附件1),经个人承诺、导师推荐后,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材料提交阶段):8月7日前,本次提交评定要素的时间段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
第二阶段(材料补充阶段):9月4日前,本次提交评定要素的时间段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注:本次不再接收第一阶段材料,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
(二)初审阶段
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按照论文分类、公共学位课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三)申诉处理
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研究生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评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二)研究生凡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评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所有材料只限参评使用一次。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