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人:刘晓平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260

各相关学院、直属附院: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校政〔2018〕31号)《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0〕65号)文件要求,为评估学科建设效益,发现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拟开展皖南医学院校级一流学科建设中期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校级A类一流学科、B类一流学科,批文见校学术〔2020〕5号、校学术〔2021〕1号文件,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二、评价步骤

1.学科自评。各一流学科对照分年度计划任务书,准备建设中期绩效评价材料,撰写《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各一流学科所在单位对照学科五年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任务书,检查学科任务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

3.学校核查。学校对照每个学科五年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任务书,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所在单位的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4.专家评估。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各一流学科建设中期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审议评估,并集中听取各学科汇报。中期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在认真开展自行考核的基础上,各一流学科所在学院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报告》、《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自评报告》纸质版盖章各1份报送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503644268@qq.com

联系人:吴鹭,联系电话:3932531。

附件1: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名单.doc

附件2: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自评报告(提纲).doc

附件3: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报告(提纲).doc

       

                                       研究生学院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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