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09   浏览次数:192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校奖学金、阳光励志奖助学金、恒瑞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政〔2014〕1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二、三年级在校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设立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800元。
    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8%、16%。
    三、申请条件及评审办法
    详见《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中的相关规定。
    四、评审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年级(专业)初选或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办公会研究批准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10月10日前)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经导师推荐,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
    (二)初选或评议阶段(10月17日前)
    由年级(专业)组织初选或评议。
    (三)学院评审(10月24日前)
    学院根据各年级初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学生处。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研究生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评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4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9142367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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