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业务补贴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郑兰荣  发布时间:2015-05-15   浏览次数:1445

各位导师、研究生:

2015年研究生业务补贴费已下达,即日起广大研究生可赴财务处进行报销。详情请参见《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业务补贴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2012〕89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原则

研究生业务补贴费的使用坚持“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当年经费当年使用”的原则。

研究生业务补贴费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主管和审批。

二、划拨标准与方式

划拨标准:硕士研究生业务补贴费3500元/生。

划拨方式:理论课结束,开题后(第二年)划拨开题费1000元/生(临床医学研究生由附属医院支付);实验研究期间(第三年)划拨1000元/生;论文函审前(第四年(毕业年))划拨1000元/生。500元/生作为学位论文函审费,由研究生学院统筹掌管使用。

三、使用范围与要求

使用范围:科研用耗材费、试剂费、加工费、试验费、实验动物费、论文印制费、学位论文答辩费、临床实践考核费等。

使用要求:

1.毕业论文印刷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10%)。

2.购买试剂等一次性费用超过1000元(含1000元),需通过财务处转帐至所购买试剂的公司。

3.聘请校内外专家参加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毕业考核,外校专家酬金200元/生,校内专家酬金100元/生,秘书酬金50元/生。此项费用在报销时请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填写发放清单。

4.因科研课题、校内各类活动购买商品的,经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或使用指导老师或辅导员的公务卡进行支付。 

5.校内外专家酬金,经财务处报销后直接打入专家提供的个人账户中,不得现金支付。

 

 

 

 

研究生学院

20155月15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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