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校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项目目标任务书编制和项目实施的通知
发布人:郑兰荣  发布时间:2015-11-18   浏览次数:347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等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9号)精神,现将做好高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校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项目目标任务书编制和项目实施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1.高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公共卫生学院,领域;基础医学,合作单位: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高校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安徽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

责任单位:弋矶山医院

二、目标任务书编制

1.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教育厅给予的意见(见附件1),认真编制项目目标任务书(见附件2或附件3),并于11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项目目标任务书)报送研究生学院。对相关申报、立项材料及专家论证所需支撑材料(如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等),及时做好归档工作备查。

2.学校将于12月初组织专家对项目目标任务书进行论证,12月8日前请各责任单位将论证后的项目目标任务书(含专家意见)纸质材料(各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报研究生学院。

三、项目实施相关要求

1.各责任单位按照项目目标任务书确定的建设目标、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质量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建立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扎实推进项目的实施,项目经费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执行。

2.每年12月中旬,各责任单位向学校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建议。

3.省教育厅将对照各类项目目标任务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以及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建议学校终止项目实施或直接撤项。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敬请联系研究生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53-3932504。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doc.doc

附件2 安徽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目标责任书.doc

附件3 安徽省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书.doc



研究生学院

201511月18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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