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报名第三批)研究生招生网报审核结果
时间:2024-10-27 预审:程小龙 二审:陶梦情 终审:刘晓平 来源:研究生学院 阅读次数:

各位报考生:

审核结果中提示报考可能存在问题的考生,请尽快上网检查、修改。凡报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如不修改,将不予准考。其他未提示的考生不完全排除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请参照审核存在的问题和我校招生章程自行检查核对。

再次提醒各位报考生:

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为五年制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眼视光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已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为五年制口腔医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已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不得报考。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仅可报考我校全科医学专业,复试前须提供与定向地卫健委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定向地出具的政审证明。

3.请考生认真对照我校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项报考要求,如实填写报考的各项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应填写完整的时间段,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应明确标注自己的身份。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如有疑问请联系:程老师,0553-3932281。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27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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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3-3932281 学院邮箱:yjsxy@wn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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