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科大学2026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时间:2026-03-29 预审:程小龙 二审:陶梦情 终审:刘晓平 来源:研究生学院 阅读次数:

按照《关于做好 2026 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6〕28号)要求,遵循“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学校通过校企联合实行“双导师制”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为做好我校2026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6年全国统考、达到A区国家复试线,且符合我校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一志愿招生和调剂要求的全日制考生。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计划招收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硕士2人,具体招生项目、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信息见下表。

三、培养模式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以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校企共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毕业条件,做到“一人一案”。

四、保障政策

1.科研实践补贴: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除学校正常的奖助学金外,项目来源企业所在地市政府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低于 3000 元/月/生,设立政府奖学金(科研实践补贴),按照一年 12 个月分次发放。第一学年(入学首年)实行普惠制,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实行申请-考核制,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获得政府奖学金(科研实践补贴)。

2.科研住宿条件: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统一办理住宿;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项目来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并足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其他政策: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经考核合格,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工程师证书。在毕业求职过程中,不硬性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在毕业求职过程中,基于双向选择原则,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可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五、报考方式和复试录取相关要求

1.报考方式

(1)一志愿报考我校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自愿申请并填写《2026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报考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PDF扫描件(文件以“专业名称+初试总分+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研究生学院招生邮箱(yjszs@wnmc.edu.cn),并于复试报到资格复审当天将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2)调剂考生:我校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成后,如药学专业学位无“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调剂缺额,将不再接受考生申请该专项计划。如有药学专业学位“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缺额,请有意愿且符合我校药学专业学位调剂条件的考生,4月8日0:00至12:00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并在调剂系统备注栏注明“报考高等研究院专项”。填写《2026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报考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6日下午5点前将PDF扫描件(文件以“专业名称+初试总分+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研究生学院招生邮箱(yjszs@wnmc.edu.cn),并于复试报到资格复审当天将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2.复试要求

“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单列使用,申请的考生单独排名。请考生按照《皖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及调剂复试相关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3.录取原则

考生完成复试后,我校从正确提交《2026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报考申请表》的考生中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择优拟录取;“高等研究院专项”拟录取完成后,申请专项未被拟录取的考生,纳入该专业普通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如未完成“高等研究院专项”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可从相关专业普通计划考生中,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考生自愿原则进行筛选、拟录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和学校解释执行。


皖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6年3月29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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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3-3932281 学院邮箱:yjsxy@wn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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