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2017级研究生课题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7-19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9]9号)》通知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原则上应当按照开题报告开展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选题者,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开题,现将变更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重新开题报告的对象

需要更改学位论文选题的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重新开题的时间

重新开题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开展论文研究,一般学术型不少于一年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少于半年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三、开题报告内容

选题的目的和依据,选题的基本内容、构思及初步见解,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预期达到的水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方法和措施,工作进度计划和经费估算等。

四、重新开题报告工作程序

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按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同时,学院应当依据变更内容认定是否需要办理论文延期答辩手续。

五、学院整理并递交开题报告有关材料

开题报告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开题申请表

2.开题报告表

3.加盖学院公章的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一份。并备注重新开题字样。

六、学生应完成的工作

参加重新开题论证的研究生应下载《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开题申请表》(附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与导师联系,做好重新开题的准备工作。

附件: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开题申请表.doc


研究生学院

                                                    2019年7月19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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