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位授予质量,保证学位论文报送、审核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政〔2024〕99号)、《皖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校政〔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对2024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研究生)学位论文报送与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学院总体安排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负责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专家盲审等工作;
(二)各相关学院(单位)负责组织所辖硕士学位点的论文形式审核、报送及材料整理工作;
(三)研究生导师应予高度重视,认真指导,严格审核。本次学位论文(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未通过盲审的导师,下一年度将暂停新生带教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2024年10月10日前,研究生务必将论文电子版完成并提交导师修改、审核。
(二)2024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单位)将导师审核后的论文电子版(论文完整内容,Word格式,命名规则:学号+姓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三)2024年10月17日前,研究生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给各学院(单位),各学院(单位)反馈给学位点、导师及研究生本人。
(四)2024年10月22日前,各研究生将研究生和导师签字确认的《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附件1)原件交到各学院,各学院(单位)审核后填写《皖南医学院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附件2),并将已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论文,以盲审版形式报送研究生学院。 盲审版论文为电子版,具体要求:隐去相关声明、正文及页眉中作者、导师、学位授予单位信息及致谢内容,文件为PDF格式,命名规则:
学术学位:学号+(一级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代码)二级专业/方向名称+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学号+(专业类别代码)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学位领域代码)专业学位领域名称(此项没有可不填)+研究方向
各学院(单位)将《皖南医学院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否则不予开展盲审。
(五)2024年11月25日前,研究生学院开展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评审方式为第三方平台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学院会及时将专家盲审结果以电子版评阅意见书形式反馈给各学院(单位),各学院(单位)反馈给相应学位点、导师和研究生,并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完善。如第一次反馈结果中有“不同意答辩”的情况,研究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评阅意见进行申诉或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填写《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评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再次提交论文申请复评。
(六)2024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单位)将纸质版论文评阅书,经导师签署修改情况及签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三、注意事项
(一)我校硕士学位论文需严格按照《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模板》等要求进行撰写,形式审查未通过的论文将不予检测和送审。撰写要求和论文模板可到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网址:http://yjs.wnmc.edu.cn/info/1020/1307.htm
(二)根据学位论文盲审要求,盲审工作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论文作者、导师姓名等信息。因此,研究生提交的盲审论文须隐去相关声明、正文及页眉中作者、导师、学位授予单位信息及致谢内容。反馈的评阅结果将隐去评阅专家的信息。
(三)通过导师及学院(单位)审核的学位论文,方可报送研究生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学院(单位)确认提交后方可送专家盲审。论文通过专家盲审的研究生方可答辩。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如以上任意一个审核环节未通过,不可申请答辩。
联系人:水寅萍 ,联系电话:0553-3932016 。
研究生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