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14〕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级研究生“助医”岗位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助医岗位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提供,并确定其具体工作职责。
二、聘任对象
2024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100%参加助医。
一名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三、聘用时限
2024年9月至2027年6月。如有变动,各设岗单位根据申请及时调整。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将《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申请表》(附件1)交至所在培养单位,所在培养单位汇总后于11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2.设岗单位选聘。所在培养单位应成立“三助”工作组,对应聘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并将《皖南医学院2024级研究生“助医”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学院(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审核公示。研究生学院审核和公示拟聘用名单,并将结果反馈给各设岗单位。
4.上岗考勤。研究生按约定时间上岗。设岗单位对“助医”进行考勤。若有终止“助医”工作的学生,设岗单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备案,以便停发“助医”岗位津贴。
五、津贴标准与发放
参照《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14〕90号)文件执行。
校外培养单位全额支付研究生“助医”岗位津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53-3932536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