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皖南医学院2020级研究生“助医”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9 阅读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14〕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级研究生“助医”岗位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助医岗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并确定其具体工作职责。

二、聘任对象

2020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100%参加助医。

一名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三、聘用时限

一聘三年。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将《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申请表》(附件1)交至所在培养单位,所在培养单位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2.设岗单位选聘。所在培养单位应成立“三助”工作组,对应聘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并将《皖南医学院2020级研究生“助医”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学院(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审核公示。研究生学院审核和公示拟聘用名单,并将结果反馈给各设岗单位。

4.签约上岗。受聘研究生需签订《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发放至各培养单位)。

5.聘期考核。聘用期间实施中期考核,考核工作一般由研究生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学院(单位)共同实施。若有终止“助医”工作的学生,设岗单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备案,以便停发“助医”岗位津贴。

五、津贴标准与发放

参照《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14〕90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3932536。

特此通知。 

附件1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申请表(助医).doc

附件2  皖南医学院2020级研究生“助医”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xls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9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版权所有 241002

电话:0553-3932281 学院邮箱:yjsxy@wn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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