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外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校外住宿,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一)芜湖市市区生源的(不含繁昌、南陵、无为及湾沚区);
(二)夫妻同在我校工作或就读的;
(三)在校外培养单位培养的;
(四)其他情况的,请专门说明。
二、办理程序
(一)9月15日前,符合校外住宿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经家长及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后,培养单位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申请不住学生公寓汇总表》(附件3)。9月20日前,将《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申请不住学生公寓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三、有关要求
(一)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学生原则上须在学校学生公寓居住。有特殊需求或个人原因拟不在校住宿的,需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自行办理校外住宿,同时要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护,服从培养单位的工作安排。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申请校外住宿研究生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校外住宿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校外住宿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建立人员信息台帐,保持与校外住宿研究生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三)校外住宿手续一学年一申请,研究生每学年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校外住宿应出具的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2: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申请不住学生公寓汇总表.xls
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