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28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研究生[2016]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生)。

    二、评定要素时段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三、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自评

    研究生本人按照综合素质评定指标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自评表》(附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9月4日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初审阶段

    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按照论文分类、公共学位课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

   (三)申诉处理

    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研究生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评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二)研究生凡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评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所有材料只限参评使用一次。

    特此通知。

  

   附件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自评表.doc

 研究生学院

2018年8月28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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