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研究生[2014]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生)。
二、评定要素时段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三、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自评
研究生本人按照综合素质评定指标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自评表》(附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9月12日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初审阶段
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按照论文分类、公共学位课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确定名单后,在研究生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
(三)申诉处理
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研究生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评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二)研究生凡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评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所有材料只限参评使用一次。
特此通知。
附件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自评表.doc
研究生学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