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14〕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本学年共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22个(附件1),研究生助管岗位21个(附件2)。助研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导师和相关课题组提供,并确定其具体工作职责。助医岗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并确定其具体工作职责。
二、招聘对象
1.助教、助管、助研: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助医:2015级、2016级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100%参加助医。
一名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三、聘用时限
一年。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结合自己学科的专业特点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将《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申请表》(附件3、4)交至所在学院,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汇总于12月27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2.设岗单位选聘。研究生学院将学生申请名单及信息反馈至设岗单位。设岗单位应成立“三助”工作组,对应聘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并将《皖南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研究生学院(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审核公示。研究生学院审核和公示拟聘用名单,并将结果反馈给各设岗单位。
4.签约上岗。受聘研究生需签订《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协议书》(一式三联,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提供),按照要求于规定之日内上岗。
5.聘期考核。聘用期间实施考勤,设岗单位根据学生上岗情况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考勤汇总表》(附件6)。若有终止“三助”工作的学生,设岗单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备案,以便停发“三助”岗位津贴。
五、津贴标准与发放
参照《皖南医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2014〕90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君君
联系电话:3932536
特此通知。
附件.rar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