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校奖学金、阳光励志奖助学金、恒瑞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政〔2014〕1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二、三年级在校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设立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800元。 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8%、16%。 三、申请条件及评审办法 详见《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中的相关规定。 四、评审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年级(专业)初选或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办公会研究批准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10月10日前)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经导师推荐,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 (二)初选或评议阶段(10月17日前) 由年级(专业)组织初选或评议。 (三)学院评审(10月24日前) 学院根据各年级初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学生处。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研究生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学年评研究生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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